在石油煉化、天然氣站場、化工儲罐區等易燃易爆環境中,普通照明工具可能成為點燃源,引發嚴重安全事故。石化石油防爆巡檢電筒作為專為高危環境設計的安全裝備,具備防爆、防水、防摔、耐腐蝕等特性,是巡檢人員重要的“生命之光”。為確保
石化石油防爆巡檢電筒安全高效使用,必須遵循規范的操作步驟。

1、使用前安全檢查
在進入防爆區域前,務必檢查外殼是否完好無損,有無裂紋或變形;確認防爆標志(如Ex d IIC T6 Gb)清晰有效,符合現場防爆等級要求。檢查電池電量是否充足,建議使用原廠鋰電池或防爆認證的堿性電池,避免混用不同品牌或新舊電池。
2、正確安裝電池
打開尾蓋或側蓋(注意密封圈是否完好),按正負極標識正確安裝電池。確保接觸片無氧化或松動。關閉后蓋時,均勻擰緊,保證密封性能,防止可燃氣體侵入燈體內部。
3、環境適應與啟動
進入作業區域后,讓其適應現場溫度約5分鐘,避免溫差導致鏡片起霧。按下開關(通常為側按式或尾部按壓式),啟動照明。該設備具備多檔調光(強光、弱光、頻閃),根據巡檢需求選擇合適模式,強光用于遠距離觀察,弱光用于近距離作業以延長續航。
4、安全使用與操作規范
使用過程中,避免劇烈碰撞或高空跌落。嚴禁在危險區域拆卸、維修或更換電池。若需調節角度,使用可旋轉燈頭或佩戴頭戴支架,保持雙手自由。頻閃模式可用于緊急求救或警示同伴。
5、異常情況處理
若石化石油防爆巡檢電筒出現發熱、閃爍異常或無法關閉,應立即退出防爆區域,在安全地帶關閉電源并檢查。切勿在危險環境中嘗試修理。